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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
根据会上公布的信息,截至19日早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不幸死亡。
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
赵洋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
“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下一步,我们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聚焦医院、养老机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单位,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赵洋说。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4月18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
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根据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今日会发布公告,鉴于北京长峰医院4月18日火灾的造成的重大影响,决定取消北京长峰医院会员会籍。
“同时,免去北京长峰医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汪文杰有关协会理事、血管瘤与脉管畸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撤销北京长峰医院《社会信用AAA级证书》和《医疗质量服务能力四星级证书》,撤销北京长峰医院社会信用AAA级和医疗质量服务能力四星级医疗机构称号,并收回牌匾。”公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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