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转出人员办理时需带《接收函》及 身份证。如果是跨省的转移,或省内部分社保机构需要先接收“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的,则需先到本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送往对方社保机构。
2.转入人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到转入地开具接收函(跨省转移的要带回对方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2) 凭接收函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3) 将转移清单一同带回;(一般医疗保险基金会在清单打印日期后的一个月左右才会转入。)
3.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的一个月后再将转移清单拿到社保大厅“基金管理待遇核算科”处签字,再办理电脑录入手续。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
3.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找法网提醒您,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要交的年限会根据男女而导致不同。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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